我們的高中職校園夠民主了嗎?一般而言,民主程度是可以從幾個指標來判定;我們身邊幾乎每所高中職都有「學生會」來進行「學生自治」,這個學生自治可能是學生會自主辦理晚會活動、製作校慶紀念物等;少數學校發展出類似「學生政府」的組織,也就是這個學生會能夠像一個政府一樣業務包山包海;極少數學校還能夠發展出有行政(行政中心)、立法(學生議會)兩權分立、立法監督行政的組織。
但「學生自治」真的能作為校園民主的標準嗎?面對校方時,若這個自治被校方操弄在手裡,豈不是如同玩扮家家酒嗎?看似民主的另一面其實是充滿著權力不對等。
校園的主體是學生和老師,也就是給予教育者和接受教育者,校園每件事都和兩者息息相關。以高雄中學為例,校務會議的組成是全體教職員工(約兩百人)、家長會(兩人)、以及兩名學生代表(一名行政中心代表、一名學生議會代表),但在如此重要的會議中討論了如段考次數、服儀規定等和學生極度密切的議案。現況下,僅僅兩名學生代表握有的兩張票幾乎不可能讓議案通過,甚至連在臨時動議提案的機會都沒有(臨時動議提案需五人附議)。我們常常拿法國的三級會議當作比喻,兩百多名教職員和兩名學生代表決定近三千名學生必須遵守的校規,在這樣權力極度不對等的情況下做出決定,豈能稱作是校園民主?
為什麼學生代表人數變多是好事?
人家常說:「十種人有十一種聲音」,兩百多名教職員都有在會議上發言的機會,而學生卻只能派兩名代表,這麼做絲毫沒有更多不同意見被聽見的機會,大大減低溝通與消弭歧見的效果,也阻擋更多人參與校園的公共事務,讓他被少數人把持。即便這次增加到七人,雖無法讓議案通過,但卻能逐步改善上述情況;有老師認為這樣會讓學生會得寸進尺,下次便會是七十人、七百人,但這又何嘗不好呢?讓越多人參與校園事務也是公民教育的一環,而且也不是說增加到七百人便會成為七百比兩百的比數,老師中也可能有支持學生的、學生中也可能有支持老師的,並不是絕對的二分。但基於場地等因素,能去到會議現場的仍然有限,但我們仍極力爭取去在各種條件評估下的最大可能性。
另外有老師表示,讓太多人進來發言會讓會議時間變長,不曉得要開到甚麼時候,但我們要說的是,一個沒用長時間仔細討論的議案,能符合多數人期望嗎?記得當年太陽花便是因為類似原因引起的,難道那位老師還不知道嗎?
法律的假象
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的第一章第二條即寫到:
二、學校訂定之程序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
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
學校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考學生、教師、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好的,五分之一,校務會議中如果有一百個出席得要有二十個是學生,當然學校那套說詞聽了很多次還是一樣:「我們絕對尊重學生,只是學生要增加人數,這還要謹慎思考,仔細討論,等待共識。我們真的很尊重你們啊,很多事不要一直二分啦。」,或是說那只是注意事項的,諸如此類的說詞,聽了都煩,一次增加到五分之一一定會讓某些老師認為他們的票數會不保,但一次一次的增加總會改善情況。
還有說老實的,教育部該硬起來,法規就該確實去執行。
學生的階級比較低?
這點其實不是影響最大的,不過還是寫一下好了,很多老師在發言前都是校長主任各位老師大家好,但往往都忽略掉學生代表,不知道是因為忘記有學生還是故意忽略的;另外就是台上坐的是校長和各處室主任還有家長會長,卻沒有學生,不知道家長會長是有多大功勞,居然可以比學生(這個受教育的主體)還要重要。
三年vs三十年?
有老師提出說學生只在學校待三年,而老師卻可能待上三十年,因此老師看的比較遠,而且之後還要面對好多個三千人,可是老師就算待再久,和學生的想法沒有交流,他仍然是老師的觀點阿;況且這樣以年資來劃分豈不是新進老師沒有說話的餘地了?許多學長學弟制、學姊學妹制不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醞釀出來的嗎?
喊價的心態?
當我們提出要把學生代表從兩名增加到七名時,家長會長就跑出來跳腳說:「如果學生要提高到七人,那麼我們家長會也要喔。一個團體的領導人要試圖整合大家的意見,把不同聲音都帶到這個會議上來,開完會也要把會議的內容傳達給其他成員。不是代表越多越好,這就是只有兩位代表,他珍貴的地方。我回去也要面對我的家長,我也要跟我的家長交代,所以如果通過學生有七名代表,也請大家支持家長會有七名代表。」
我們都不知道究竟在學校裡學生是教育的主體還是家長是教育的主體了,這種喊價的態度真的無解,上面也講了,這樣是公共參與的反教育;而且他來開會是要給家長會一個交代?真的是黑人問號。學生要做體制內改革只能透過這個會議,但以家長會的實力,應該不止這個管道吧。
其實說穿了就是一件事,因為校園中的權力不對等造成學生代表太少,進而引起後續爭議,期望大家不要滿足於現在學生自治這個表面的民主,真正能讓學生地位提升的是在與校方的會議中平等的出席權、發言權等。最後,希冀校園的三級會議能盡速消失,給予學生足夠的權力去改變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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